龍欽巴 尊者
由於大誓願的力量,使我不費力擠身於至高無上的偉大成就者傳承行列中;但因懈怠,虛度此生,現在已日薄西山。我想效法心行仙人,然而我極為沮喪,因為我看到別人很像我一樣的懈怠。這是為什麼,我要說出這三十項懇切的勸誡,以激發出離心的原因。
1. 啊阿,用盡一切辦法,調服很多眾生,在自己周圍集合一大群徒眾,可能也持有興隆的寺產。然而這也是爭端的根源,也是執著我心的原因。靜居獨處,是我懇切的第一項勸誡。
2. 在想要去除障礙和降服魔外等等的村莊法會中,有人就會在人群之中,顯露習性,可是由於貪愛食物或財寶,導致心靈被魔所盤據。調伏自心,是我懇切的第二項勸誡。
3. 從窮人那裡收取了許許多多的稅負(譯注1),來興建大的佛像塔寺,與分發許多的佈施品等等,但是基於這種善意的所作所為,反是累積罪業過失的原因。培養善心,是我懇切的第三項勸誡。
4. 為了表現自己的偉大,而向人家講經說法,並利用種種欺誑的手段,來保有一大群尊卑高低的徒眾,這就是產生執為實有的驕傲原因。腳踏實地,是我懇切的第四項勸誡。
5. 用種種欺騙的手段來做生意及放高利貸等等,以這些邪命所積聚的錢財,也許可以好好做一番供養,但是基於貪心的這些功德,為八世法(八風)所動的根源。去除貪慾的梵行,是我懇切的第五項勸誡。
6. 當證人、保證人和捲入訟事,我們也許可以因此調解別人的爭端,而認為這是為了利益所有人,但是沉溺於這種,會造成為利益而為。不要期望別人的好處和別人的報答,是我懇切的第六項勸誡。
7. 擁有權勢、財富、眷屬和福德,且名揚四海,可是到死時,這些毫無用處。努力精進修行,是我懇切的第七項勸誡。
8. 執事與侍者等擔任有職務和廚師的人,是寺院的支柱,但是以這些工作為旨趣,是產生煩惱的原因。減少忙碌於這些瑣事,是我懇切的第八項勸誡。
9. 攜帶法器、供養、經像書本和炊具等等所有必須裝備,到人煙罕至的深山修行。然而裝備齊全是困難和爭端的根源。身無長物,是我懇切的第九項勸誡。
10. 在世風日下的今天,我們也許會責備周圍粗野的人,雖然是基於饒益心,但是會因對方不領情而產生煩惱,給自己找來麻煩。言語祥和,是我懇切的第十項勸誡。
11. 我們也許不具私心,出於情感,而指出別人的缺點,以為這樣做是為了別人好,雖然我們出言不假,但這會傷到別人的心。言語婉轉,是我懇切的第十一項勸誡。
12. 參加辯論,辯護自己的觀點,而駁斥別人的想法,雖然認為其論點是在維護教法的純正,但這樣做是產生煩惱的根源。保持緘默,是我懇切的第十二項勸誡。
13. 基於師父的教誡傳承以及宗義等等,而護持我們這派的觀點,以為是本身應有的服務。然而自讚毀他是增長我們的貪著和嗔恨的原因。拋開這一切,是我懇切的第十三項勸誡。
14. 用聽聞佛法來研究教義,我們也許瞭解別人的錯誤,而證明我們有分別對錯的智慧,但這樣想,就會累造我們的罪孽。純正的看每件事物,是我懇切的第十四項勸誡。
15. 談空說妙和毀謗因果,我們也許認為高談理論是佛法的究竟,但是放棄這福慧的二資糧,將會失去修行的機緣。福慧雙修,是我懇切的第十五項勸誡。
16. 為了第三智慧灌頂的緣故,而降下明點等等,你以為可以他人的身體,幫助我們修行。但是這種「有漏道」欺騙了許多大修行者。依止解脫道,是我懇切的第十六項勸誡。
17. 對不堪受法的人傳授灌頂和分送神聖的物品給一般的大眾,是破壞誓願和正定的根源。揀擇正直的人,是我懇切的第十七項勸誡。
18. 在眾人當中裸露身體等等狂行,我們也許認為瑜珈行者的苦行就是這個樣子,但是這會使世俗的人失去信心。謹慎約束自己,是我懇切的第十八項勸誡。
19. 不管在什麼地方,我們都以傳統和聰明的行為方式,企圖做頂尖的人物,但是這樣反而會導致從高處往下墮。不緩不急,是我懇切的第十九項勸誡。
20. 不論住在鄉下、寺院或隱居山林,不尋求特別親密的朋友,我們應該與所有人為友,既不親密,也不憎惡。保持中立,是我懇切的第二十項勸誡。
21. 用不自然的表情,恭敬壇越施主,為了討好別人而虛偽做假,是束縛自己的原因。平等對待,是我懇切的第二十一項勸誡。
22. 有無數的占卜曆算和醫藥等等的書籍,雖然它們都有其緣起理論所依據的技巧,會使人無所不知,但太沉迷於這些,會使我們無法專心禪修。儘量減少這些方面的研究,是我懇切的第二十二項勸誡。
23. 躲在屋裡佈置裝飾房間,我們也許會具足一切的享受,但是這樣會把整個一生耗費在瑣碎的事物上。去除所有這些活動,是我懇切的第二十三項勸誡。
24. 有學問、又有道德,又精進修行,也許會使我們到達很高的境界,但是執著於這些,只會束縛我們自己。瞭解如何不執著的解脫自在,是我懇切的第二十四項勸誡。
25. 用收降雷雹與唸符咒等種種方法,認為這是可以調伏所度有情的一種事業,但是傷害到其他生命,其下場使自己墮入三途。保持謙虛,是我懇切的第二十五項勸誡。
26. 我們也許擁有一切甚深的經典、教誡、警語等等,如果不付諸實修,大限來臨時,這些都無濟於事。時時觀察自心,是我懇切的第二十六項勸誡。
27. 在一心一意修行時,我們可能會有所體驗,而和別人談論,製造論典,唱證悟的歌,雖然這些是修行的自然顯現,但會增加迷亂的思想。遠離戲論,是我懇切的第二十七項勸誡。
28. 念頭起來時,就要立刻盯住,因此心裡了了分明時,就要一直安住這個境界,雖然已經無所觀,但仍然必須維持這種禪定的境界。時時觀照,是我懇切的第二十八項勸誡。
29. 在空性中,遵行因果律,對無為法持守三乘願(小乘自度、大乘度他與金剛乘即身成佛的誓願)以同體大悲,無緣大慈,努力饒益有情。福慧雙修,是我懇切的第二十九項勸誡。
30. 我們已經親近許多有智慧和有成就的上師,也聽聞了許多甚深的教誡,也看到了一些深奧的經典密續,只是還沒有去身體力行。唉呀!我們只在欺騙自己!(譯註:解行相應是龍欽巴尊者第三十項勸誡)。
為了對於像我一樣的人,我懇切地說出這三十項勸誡。以此善意,願一切眾生能從世間解脫出來,而得到大安樂,追隨三世諸佛菩薩及所有大成就者的腳步,願我們師法他們。楚稱羅哲(龍欽巴尊者)在出離心下,懇切地寫下這三十項勸誡。
譯註1:藏文為「重稅」,但英譯卻作great contributions。大約自九世紀起,西藏贊普(君長之意)即明文規定,百姓不論貧富均需繳稅支助寺院,但有些地區,卻成為貧民的苛捐重稅。
摘錄自慧炬雜誌
轉貼自 http://www.kathokbox.idv.tw/subpage/ac/ac01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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